補助新北市
新北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
適用地區:新北市
補助通為民間資訊整理服務,非政府機關。資格、期限及核准結果以各主管機關最新公告與審核為準。
01 / 補助內容與申請期間
補助內容與申請期間
115 年度
- 一般:中/重/極重度 | 輕度:5,437 | 4,049 元/月
- 列冊中低收入戶:中/重/極重度 | 輕度:5,437 | 4,049 元/月
- 列冊低收入戶:中/重/極重度 | 輕度:9,485 | 5,437 元/月
申請期間:常態受理 · 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
02 / 申請資格條件與官方依據
申請資格與官方依據
請依實際情況逐項核對;實際資格由承辦機關審核。
須符合以下各項條件
設籍並實際居住新北市
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
領有身心障礙證明
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2.5 倍且未超過 39,960 元
2.5 倍最低生活費之數值未在頁面取得,以 39,960 元上限判定,仍須機關審核
全家人口不動產價值未超過 770 萬元(115 年度)
03 / 應備文件準備清單
準備好,帶著走。
勾選僅表示自行備妥,沒有上傳、送件或保存;重新整理即清空。
手寫備註/詢問承辦事項
05 / 官方申辦窗口與聯絡電話
向官方確認,再申請。
主辦機關:新北市政府社會局
(02)2960-3456 轉 3791、3822、3795、3790 ·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
上班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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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 / 讀卡環境與防詐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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